a.项目对象
邀请台湾地区青少年、骨干教师、学者等到大陆参加活动。
鼓励与在优质学科、特色专业和新兴专业等领域开展学术交流。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不超过8天。
b.申报时间
一般为每年10月,具体以当年度通知为准。
c.资助方式
(1)重点项目,资助标准:人民币550元/人/天(按台湾人数计)
(2)一般项目,资助标准:人民币400元/人/天(按台湾人数计)
(3)立项不资助项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