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feguard National Security
Published in: 2020-07-08 Click on the quantity:
每周一词第149期—维护国家安全
Word of the Week---Safeguard National Security
【词义解释】
2020年6月30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、第三次全体会议和闭幕会。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》,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。
【背景资料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》(The Law of 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 on Safeguarding National Security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(HKSAR))共6章、66条,明确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,分裂国家罪(secession)、颠覆国家政权罪(subversion)、恐怖活动罪(terrorist activities)、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(collusion with a foreign country or external elements to endanger national security)四类罪行和处罚。根据该法,中央人民政府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机构。
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(a committee for safeguarding national security),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。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行政长官(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)担任主席,委员会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,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。
该法规定,被判决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员面临的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(life imprisonment)。任何人经法院判决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,即丧失作为候选人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公职的资格,在任公职人员丧失任职资格。
本法施行以后的行为,适用本法定罪处刑。
【词汇拓展】
“一国两制”"one country, two systems"
恢复秩序、由乱及治restore order, end chaos and resume stability
撰稿:刘欢